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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大陸配偶與國人已於大陸完成結婚登記並育有子女者,其辦理結婚登記仍須實施面談!

大陸配偶與國人已於大陸完成結婚登記並育有子女者,其辦理結婚登記仍須實施面談!就結婚之效力而言,在大陸地區結婚,依規定辦理結婚公證書,不管有無在臺辦理結婚登記,均不會影響結婚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