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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統號變更後需更換證件一覽表

更換項目 繳附證件 辦理機關
護照
  1. 國民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護照規格相片2張。
  4. 護照。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南部辦事處
  • 電話:07-2110605
駕照
  1. 國民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相片一吋一張。
  4. 原領之駕照。
  5. 如有違規請先結清。
  6. 戶政事務所(受理跨機關通報服務)
  • 所轄監理站麻豆監理站
  • 電話: 06-5723181
行車執照
  1. 行車執照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日需滿30日以上)。
  2. 國民身分證。
  3. 戶籍謄本。
  4. 行照。
  5. 已逾指定檢驗日期,應先檢驗需繳清稅費及罰鍰。
  6. 戶政事務所(受理跨機關通報服務)
  • 所轄監理站麻豆監理站
  • 電話: 06-5723181
自然人憑證
  • 身分證(改名後至任一戶所申辦) 。
  • 各戶政事務所
  • 新化戶政新化辦公處
  • 電話: 06-5903978
  • 新化戶政山上辦公處
  • 電話:06-5781204
  • 新化戶政大內辦公處
  • 電話:06-5761259
健保卡
  • 於姓名、統號變更後同時向戶所申請戶籍資料變更通報服務。
  • 各戶政事務所
  • 新化戶政新化辦公處
  • 電話: 06-5903978
  • 新化戶政山上辦公處
  • 電話:06-5781204
  • 新化戶政大內辦公處
  • 電話:06-5761259
身心障礙手冊
  1. 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1吋相片3張。
  4. 手冊。
  5. 印章。
  • 所轄區公所
  •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 電話: 06-5905009
  •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
  • 電話: 06-5781801
  • 臺南市大內區公所
  • 電話: 06-5761001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1. 身分證 。
  2. 土地/建物權狀。
  3. 印章。
  4. 改名、統號變更後同時向戶所申請跨機關通報服務。
  • 所轄地政事務所
  • 新化地政事務所
  • 電話: 06-5974823
  • 戶政事務所(受理通報服務)
房屋/地價稅籍資料
  1. 身分證 。
  2. 房屋稅/地價稅單
  3. 印章。
  4. 改名、統號變更後同時向戶所申請跨機關通報服務。
  • 臺南市政府新化稅務局新化分局
  • 電話: 06-5981110
  • 戶政事務所(受理通報服務)
用水資料
  1. 身分證。
  2. 水費單據。
  3. 印章。
  4. 改名、統號變更後同時向戶所申請跨機關通報服務。
  • 用水所在地之服務所
  • 自來水公司新市服務所
  • 電話:06-5974290
  • 戶政事務所(受理通報服務)
用電資料
  1. 身分證。
  2. 電費單據。
  3. 印章。
  4. 改名、統號變更後同時向戶所申請跨機關通報服務。
  • 用電所在地之服務所
  • 臺灣電力公司台南區處
  • 電話: 06-2160121
  • 戶政事務所(受理通報服務)
電話資料
  1. 身分證及第2證件。
  2. 戶籍謄本。
  3. 印章。
  4. 同時向戶所申請六合一跨機關通報服務。
  • 所屬電信公司
  • 中華電信新化服務中心
  • 電話: 06-5448055
畢/結業證書
  1. 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印章。
  • 畢/結業學校
存款資料
  1. 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存摺或定存單。
  4. 新印章。
  • 存款機構
壽險資料
  1. 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保單。
  4. 印章。
  • 保險公司

注意事項:◎換發證件應依各機關規定繳納規費。 ◎申請通報服務案件,由受通報機關核定。 ◎申請用水及用電資料通報,須提供水號及電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