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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致使出境逾 2年而請求戶所暫緩辦理(出境)遷出登記,仍宜依戶籍法規定辦理,嗣後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即可向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致使出境逾 2年而請求戶政事務所暫緩辦理(出境)遷出登記1案,仍宜依戶籍法規定辦理,嗣後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即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標籤:#法令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