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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臺南市生育獎勵金宣導~滿堂兒孫 一生幸福

💗滿堂兒孫  一生幸福💗

💗臺南市政府獎勵市民生育發放生育獎勵金,本市產婦生產之

第一名、第二名新生兒發給20,000元;

第三名及第四名新生兒發給30,000

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50,000元。

本市新生兒於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符合相關規定者,產婦生產之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加碼提高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

👏👏領取資格及方式請洽👏👏

臺南市新化戶政事務所

新化辦公處(06)590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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