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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門牌遺失怎麼辦,補發門牌應備書件?

為利通訊辨識及訪友,若門牌脫落、遺失或毀損不堪使用,可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每面新台幣50元整)。

 

申請人應攜帶書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 非現住人另繳驗建物所有權狀或當年度已完稅房屋稅單正本。
  3. 委託申請時,另繳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申請補發門牌前請先洽詢:

本所

新化辦公處電話(06)5903978。

大內辦公處電話(06)5761259。

山上辦公處電話(06)5781204。


標籤:#門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