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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導】為提高結核病防治成效,協助宣導本市政府衛生局「新住民潛伏結核感染 (LTBI)治療及都治(DOPT)計畫」案。

依據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第1項第一款所定義,本計畫執行對象為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 久居留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配偶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者,未曾接 受TB或LTBI治療之外籍配偶,並以原屬國籍係中國、越 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緬甸及柬埔寨等結核病或多重 抗藥性結核病高負擔國家者;針對上述對象進行潛伏結核感染抽血檢驗(IGRA),若檢驗結果為陽性,則在胸部X光 排除活動性肺結核後,直接進行潛伏結核感染治療(LTBI) ,以利完善我國結核病防治成效。


標籤:#新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