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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導】轉知行政院「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相關發布令1份

轉知行政院「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相關發布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