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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本案件係於全戶遷離戶籍地且未於法定期間內申請遷徙登記,由房屋所有權人檢據房屋所有權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據戶籍法第50條向本所提出申請,將當事人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有案者。

辦理時限:自房屋所有權人申請日起算,3個月又30天內。

 

110年06月逕遷戶所案件進度表

收件案號 申請日期 申請人 里別 處理進度 辦公處名稱
1100042408 1100601 薛〇河 二溪里 已結案 大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