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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本案件係於全戶遷離戶籍地且未於法定期間內申請遷徙登記,由房屋所有權人檢據房屋所有權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據戶籍法第50條向本所提出申請,將當事人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有案者。

辦理時限:自房屋所有權人申請日起算,3個月又30天內。

 

110年5月逕遷戶所案件進度表

收件案號 申請日期 申請人 里別 處理進度 辦公處名稱
1100037738 1100519 楊〇雄 內江里 已結案 大內
1100040076 1100521 楊〇宸、楊〇柔 石城里 已結案 大內
1100039178 1100521 林〇妃 豐榮里 已結案 新化
1100039632 1100524 林〇涵 護國里 已結案 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