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法令宣導】有關將柬埔寨自「結婚依親境外人士面談特定國家名單」正式移除案。

外交部函示,考量部分特定國家人士之移民風險、滯臺違常情形與簽證申請變化,外交部經滾動檢討並請駐外館處評估後,自113年5月15日起,將「烏克蘭」、「柬埔寨」、「蒙古」3國自特定國家名單移除。其中「柬埔寨」先試辦1年,至114年5月14日再行檢討。 經試辦並會商相關單位後,外交部同意自114年5月22日起,正式將「柬埔寨」自「結婚依親境外人士面談特定國家名單」移除。


標籤:#法令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