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戶政訊息】公告「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自114年12月1日起開放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自114年12月1日起,民眾得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內政部戶政司網路線上申辦系統,辦理下列戶籍登記事項:

(一)冠配偶姓登記。

(二)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

 

一、民眾於線上申請時,應依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機關得視個案情形通知補件或審查。

二、本項線上服務之推出,旨在提升戶籍行政作業效率,便利民眾免臨櫃申請,節省往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