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政部移民署外僑證件「類別」及「國籍」欄位增列英文資訊,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
為便利海外或駐臺外國機構人員及在臺不諳中文之外國人士更清楚辨識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各類居留及工作證件,自 114年7月1日起,調整下列證件格式內容如下:
🔹 一、調整內容:
「類別」欄位
➤ 增列證件英文全銜(Full English Title),以提升辨識度。
📌 適用證件:
- 外僑居留證
- 外僑永久居留證(含梅花卡、專案許可永久居留證)
- 就業PASS卡
- 就業金卡
「國籍」欄位
➤ 增列對應之英文國籍代碼(Country Code),以利國際通用辨識。
🔹 二、原有證件效力:
凡已核發且仍在效期內之前版證件,仍屬有效,可持續使用至其效期屆滿日,無須更換。
如對此項修正有疑問,歡迎洽詢內政部移民署或各地移民事務單位。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