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影響的事項 |
內容 |
負責業務單位 |
全民健保 |
- 戶籍出境遷出登記後如未主動申請退保,健保局將於比對戶籍資料後主動逕為退保。
- 如欲加保,應先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後,先辦理恢復戶籍後再向健保單位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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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
- 戶籍出境遷出登記後次月開始停止繳納國民年金,但申請恢復戶籍後當月即開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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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臺南市辦事處
- 電話:06-2225324
- 第二辦事處
- 電話:06-635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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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房屋稅 |
- 適用自用住宅地價、房屋稅率之房屋,房屋所有權人如該地址已無人設籍,地價、房屋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將取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需於該地恢復戶籍登記後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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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權 |
- 戶籍出境遷出後如欲參加選舉,一般公職選舉應恢復戶籍登記後,於選舉區內繼續居住(設籍)4個月以上;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選舉區內繼續居住(設籍)6個月以上。
- 公民投票則視為全國性公投或地方性公投,需在全國或各該地方政府行政區域內設籍滿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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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 |
- 戶籍出境遷出之當事人如尚未恢復戶籍者,應適用非居住者規定辦理。
- ※有關非居住者規定,請參閱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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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電話:06-2223111
- 免費電話: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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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其他與戶籍登記與否作為認定標準之事項。 (如社會補助、服兵役、退休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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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雙重國籍者持外國護照入境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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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雙重國籍之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持外國護照入境,擬在臺轉換身分,有辦理戶籍遷入之需要時,請向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國許可證副本」後,持憑至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 經個案許可者,須於其外國護照內頁最近一次入境章戳處,加蓋梅花“C”字樣,以利識別;如欲出境時,則須改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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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移民署臺南市第二服務站
- 電話:06-5817404
- 電話:06-581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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