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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導】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新制說明(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一、法源依據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第6條。

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

二、放假規定

各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放假日期,由原民會依習俗並徵詢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具法定原住民族身分者,可依本人、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日期,擇定3日放假。

三、公告日期

首次公告:114年6月9日(刊登行政院公報)。

最新修正公告:114年7月17日(調整部分族群放假日期)。

📌 提醒:

各族具體放假日期請參閱原民會最新公告。


標籤:#原住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