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2款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二)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四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以下簡稱健保卡)者。.....」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辦理清查「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四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國民權益。